2026年8月28日 作者:Anjali Kochhar 倘若國會無法推進《CLARITY法案》,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準備自行制訂加密市場監管規範,這也讓美國數位資產監管路線的討論再度升溫。 CFTC主席Michael Selig於8月19日表示,若該法案在參議院持續卡關,委員會可運用現有法定權限建立加密資產市場監管制度。此番發言之際,國會議員對於這套旨在建立數位資產明確規範、釐清權責劃分的市場架構法案仍意見分歧。 何謂《CLARITY法案》,其對加密監管的重要性 《CLARITY法案》核心目的,是明確界定各類數位資產究竟應歸屬證券監管抑或商品監管管轄,同時劃清SEC與CFTC兩大機構的權責邊界;管轄權劃分議題多年以來,始終是美國加密監管的核心爭點。 該法案已於眾議院順利通過,但參議院階段進度遲緩。主要癥結圍繞多項條文產生分歧,包含穩定幣相關規範、以及針對政治人物與加密產業利益團體的限制條款。 由於國會立法進度延宕,Selig已指示CFTC團隊,研究可透過委員會現有權限制訂的監管規則。委員會同時也在探討,為鏈上金融協議開發者建立合法合規的營運管道。對於去中心化金融平台而言,這點意義重大;這類平台長期難以判斷自身營運須遵循哪些監管要求。 CFTC主導加密監管架構面臨的挑戰 不過,由CFTC單方面制訂規範,並不代表不再需要國會立法。DeFi Rate引述法律專家的看法指出,行政機關頒布的規則仍會留下許多重大議題懸而未決,尤其是證券與商品之間的界線認定。 透過行政權訂定的規則,也可能被後續的政府行政團隊修改,相較國會立法通過的正式法規,穩定性相對不足。 白宮也已關注此事。美國總統唐納・川普公開呼籲國會通過版本「公平」的《CLARITY法案》,他表示,明確的數位資產規範,對於維持美國在金融科技領域的領先地位、扶持產業創新至關重要。 加密新規對數位資產產業帶來的影響…
香港正積極打造加密貨幣領域先行高地,如今再度邁出前瞻性步伐,計畫面向普通投資者開放現貨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基金(ETF)。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行政總裁梁鳳儀(Julia Leung)持謹慎樂觀態度,支持借助創新技術提升行業運作效率、優化用戶服務體驗的相關提案。 目前已知相關動向如下: 香港證監會認可當下加密貨幣生態體系日趨成熟,認為有必要向大眾開放相關投資管道,同時確保妥善應對各類新增風險,堅守金融資訊透明原則。 香港金融業此番動向迅速引發全球各界多元反響。比特幣期貨交易所 BitMEX 聯合創始人Arthur Hayes斯表示,中美經濟博弈或將利好比特幣發展,市場競爭往往能夠催生行業增長與技術革新。該觀點也契合當下主流地緣經濟論調 —— 加密貨幣領域的發展已然成為國際經濟競爭的全新賽道。 業內權威加密資訊平臺Coin Bureau認為,香港此舉將倒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重新審視其嚴苛的監管政策。倘若美國持續壓制資本市場創新,香港等地區將順勢填補市場空白,甚至有望重塑全球金融格局。 儘管市場對此反響熱烈,但Sela專案、數字港元(e-HKD)等數字貨幣相關專案仍存在環保影響與安全隱患等爭議。行業各界也持續熱議其能源消耗問題,以及抵禦量子計算攻擊的防護能力。 加密貨幣行業內部也圍繞ETF模式下比特幣機構託管模式展開熱議。部分觀點認為,此舉能夠穩固金融市場秩序,但反對者則擔憂這會限制比特幣自由流通屬性,使其從去中心化資產逐步淪為企業資本掌控資產,同時,業界也擔憂機構主導格局會擾亂比特幣共識機制、損害其隱私防護特性。 香港此次監管政策調整,徹底扭轉以往保守管控思路,或將開啟全球加密貨幣均衡監管與合規普及的全新階段。依託分佈式帳本技術、面向大眾推出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的Sela專案,以及離線協議數字貨幣數字港元專案,香港正搭建起一套成熟發展框架,或將主導全球數字資產的發展與應用風向。
2026年8月28日 作者:Anjali Kochhar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針對部分涉及加密資產的投資合約,提出一套專屬的全新監管架構,為數位資產產業建立更明確的規範邁出重大一步。 這份名為《加密資產監管規則》(Regulation Crypto Assets)的提案於2026年8月24日公布,旨在制訂更貼合加密資產發行的監管機制,同時維持投資人保護機制。證交會表示,該架構可望化解長期存在的監管不確定性、支持合理的資本形成,並鼓勵美國加密市場的創新發展。 何謂證交會《加密資產監管規則》提案 提案核心包含兩項豁免條款,可免除《1933年證券法》的註冊義務。第一項允許符合資格的發行機構,四年期間內最多可發行價值500萬美元的加密資產;第二項則開放任一12個月內,發行規模上限達7,500萬美元。 上述豁免並不代表可免除資訊揭露義務。發行方仍須向投資人提供以原則為導向的相關資訊,協助投資人充分理解發行內容,做出審慎投資決策。適用7,500萬美元額度高額豁免的企業,還須額外履行財務報告、持續申報等義務。兩套機制均須遵守聯邦反詐欺與反市場操縱相關法規。 加密資產發行方須遵守哪些揭露規範 提案另一項重點為附條件安全港機制。若滿足特定條件,加密資產在聯邦證券法規範下,可被認定不屬於「投資合約」範疇。這能讓發行機構更明確判斷,何種情境下數位資產會受到證券法管轄。 本提案延續證交會2026年3月發布的解釋文件;該解釋釐清,加密資產不會僅因為屬於數位資產,就自動被視為有價證券。一項非證券屬性的加密資產,若透過投資合約進行發行或銷售,仍可能受到證券法約束。證交會也承認,加密資產的法律定性會隨時間產生變化。 監管機構指出,傳統證券規範並非為加密市場的獨特屬性所設計。現行規定容易造成監管模糊、拉高合規成本,甚至可能促使企業將發行業務轉移至海外。全新架構希望制訂更契合加密資產生成、分發與使用模式的規則,同時擴大受監管市場的參與基礎。 該提案已於2026年8月21日刊登於《聯邦公報》,公開意見徵詢至10月20日截止。倘若正式採納,這套架構將大幅改變加密專案在美國的融資模式,也為投資人提供更透明的資訊與更完善的監管保障。
2026年8月28日 作者:Anjali Kochhar 倘若國會無法推進《CLARITY法案》,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準備自行制訂加密市場監管規範,這也讓美國數位資產監管路線的討論再度升溫。 CFTC主席Michael Selig於8月19日表示,若該法案在參議院持續卡關,委員會可運用現有法定權限建立加密資產市場監管制度。此番發言之際,國會議員對於這套旨在建立數位資產明確規範、釐清權責劃分的市場架構法案仍意見分歧。 何謂《CLARITY法案》,其對加密監管的重要性 《CLARITY法案》核心目的,是明確界定各類數位資產究竟應歸屬證券監管抑或商品監管管轄,同時劃清SEC與CFTC兩大機構的權責邊界;管轄權劃分議題多年以來,始終是美國加密監管的核心爭點。 該法案已於眾議院順利通過,但參議院階段進度遲緩。主要癥結圍繞多項條文產生分歧,包含穩定幣相關規範、以及針對政治人物與加密產業利益團體的限制條款。 由於國會立法進度延宕,Selig已指示CFTC團隊,研究可透過委員會現有權限制訂的監管規則。委員會同時也在探討,為鏈上金融協議開發者建立合法合規的營運管道。對於去中心化金融平台而言,這點意義重大;這類平台長期難以判斷自身營運須遵循哪些監管要求。 CFTC主導加密監管架構面臨的挑戰 不過,由CFTC單方面制訂規範,並不代表不再需要國會立法。DeFi Rate引述法律專家的看法指出,行政機關頒布的規則仍會留下許多重大議題懸而未決,尤其是證券與商品之間的界線認定。…
2026年8月28日 作者:Anjali Kochhar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針對部分涉及加密資產的投資合約,提出一套專屬的全新監管架構,為數位資產產業建立更明確的規範邁出重大一步。 這份名為《加密資產監管規則》(Regulation Crypto Assets)的提案於2026年8月24日公布,旨在制訂更貼合加密資產發行的監管機制,同時維持投資人保護機制。證交會表示,該架構可望化解長期存在的監管不確定性、支持合理的資本形成,並鼓勵美國加密市場的創新發展。 何謂證交會《加密資產監管規則》提案 提案核心包含兩項豁免條款,可免除《1933年證券法》的註冊義務。第一項允許符合資格的發行機構,四年期間內最多可發行價值500萬美元的加密資產;第二項則開放任一12個月內,發行規模上限達7,500萬美元。 上述豁免並不代表可免除資訊揭露義務。發行方仍須向投資人提供以原則為導向的相關資訊,協助投資人充分理解發行內容,做出審慎投資決策。適用7,500萬美元額度高額豁免的企業,還須額外履行財務報告、持續申報等義務。兩套機制均須遵守聯邦反詐欺與反市場操縱相關法規。 加密資產發行方須遵守哪些揭露規範 提案另一項重點為附條件安全港機制。若滿足特定條件,加密資產在聯邦證券法規範下,可被認定不屬於「投資合約」範疇。這能讓發行機構更明確判斷,何種情境下數位資產會受到證券法管轄。 本提案延續證交會2026年3月發布的解釋文件;該解釋釐清,加密資產不會僅因為屬於數位資產,就自動被視為有價證券。一項非證券屬性的加密資產,若透過投資合約進行發行或銷售,仍可能受到證券法約束。證交會也承認,加密資產的法律定性會隨時間產生變化。 監管機構指出,傳統證券規範並非為加密市場的獨特屬性所設計。現行規定容易造成監管模糊、拉高合規成本,甚至可能促使企業將發行業務轉移至海外。全新架構希望制訂更契合加密資產生成、分發與使用模式的規則,同時擴大受監管市場的參與基礎。 該提案已於2026年8月21日刊登於《聯邦公報》,公開意見徵詢至10月20日截止。倘若正式採納,這套架構將大幅改變加密專案在美國的融資模式,也為投資人提供更透明的資訊與更完善的監管保障。
2026年8月28日 作者:Shubhii Verma 泰國在將加密貨幣納入受監管金融市場的進程上再邁一步,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現正針對加密貨幣指數股票型基金(ETF)的擬議規則徵詢大眾意見。 泰國證管會於8月24日宣布展開諮詢,內容涵蓋數位資產ETF的法規草案,以及外國保管機構資格條件的修訂。這套提案可望為泰國投資人建立受監管管道,透過泰國證券交易所(SET)掛牌的ETF參與比特幣、以太坊現貨投資。 比特幣與以太坊可望成為首批ETF合格加密資產 依據擬議監管架構,比特幣(BTC)與以太坊(ETH)將成為首批可做為ETF標的的加密貨幣。證管會表示,未來其他數位資產若符合監管單位要求,也有機會納入適用範圍。 擬推出的加密貨幣ETF,必須由取得執照的資產管理公司設立與管理,同時須遵守泰國現行ETF相關規範、共同基金投資數位資產的管理辦法,以及額外的投資人保護規定。 泰國規劃將加密ETF納入傳統證券市場 該架構設計理念是把加密貨幣投資整合至泰國既有證券市場,而非為數位資產另行建立獨立投資架構。 擬議規則也開放考量引進境外加密貨幣ETF,但資產管理機構必須證明其營運、資產保管及風險管理機制符合泰國監管標準。 草案的重點規範之一:加密貨幣ETF僅可於泰國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證管會傾向優先採用本國資產保管機制;惟在必要且適當的前提下,仍可准許使用境外保管機構。此機制能讓泰國監管單位更充分監督ETF背標數位資產的持有與管理作業。…
2026年8月28日 作者:Anjali Kochhar 倘若國會無法推進《CLARITY法案》,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準備自行制訂加密市場監管規範,這也讓美國數位資產監管路線的討論再度升溫。 CFTC主席Michael Selig於8月19日表示,若該法案在參議院持續卡關,委員會可運用現有法定權限建立加密資產市場監管制度。此番發言之際,國會議員對於這套旨在建立數位資產明確規範、釐清權責劃分的市場架構法案仍意見分歧。 何謂《CLARITY法案》,其對加密監管的重要性 《CLARITY法案》核心目的,是明確界定各類數位資產究竟應歸屬證券監管抑或商品監管管轄,同時劃清SEC與CFTC兩大機構的權責邊界;管轄權劃分議題多年以來,始終是美國加密監管的核心爭點。 該法案已於眾議院順利通過,但參議院階段進度遲緩。主要癥結圍繞多項條文產生分歧,包含穩定幣相關規範、以及針對政治人物與加密產業利益團體的限制條款。 由於國會立法進度延宕,Selig已指示CFTC團隊,研究可透過委員會現有權限制訂的監管規則。委員會同時也在探討,為鏈上金融協議開發者建立合法合規的營運管道。對於去中心化金融平台而言,這點意義重大;這類平台長期難以判斷自身營運須遵循哪些監管要求。 CFTC主導加密監管架構面臨的挑戰 不過,由CFTC單方面制訂規範,並不代表不再需要國會立法。DeFi Rate引述法律專家的看法指出,行政機關頒布的規則仍會留下許多重大議題懸而未決,尤其是證券與商品之間的界線認定。…
香港正積極打造加密貨幣領域先行高地,如今再度邁出前瞻性步伐,計畫面向普通投資者開放現貨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基金(ETF)。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行政總裁梁鳳儀(Julia Leung)持謹慎樂觀態度,支持借助創新技術提升行業運作效率、優化用戶服務體驗的相關提案。 目前已知相關動向如下: 香港證監會認可當下加密貨幣生態體系日趨成熟,認為有必要向大眾開放相關投資管道,同時確保妥善應對各類新增風險,堅守金融資訊透明原則。 香港金融業此番動向迅速引發全球各界多元反響。比特幣期貨交易所 BitMEX 聯合創始人Arthur Hayes斯表示,中美經濟博弈或將利好比特幣發展,市場競爭往往能夠催生行業增長與技術革新。該觀點也契合當下主流地緣經濟論調 —— 加密貨幣領域的發展已然成為國際經濟競爭的全新賽道。 業內權威加密資訊平臺Coin Bureau認為,香港此舉將倒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重新審視其嚴苛的監管政策。倘若美國持續壓制資本市場創新,香港等地區將順勢填補市場空白,甚至有望重塑全球金融格局。…
2026年8月28日 作者:Anjali Kochhar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針對部分涉及加密資產的投資合約,提出一套專屬的全新監管架構,為數位資產產業建立更明確的規範邁出重大一步。 這份名為《加密資產監管規則》(Regulation Crypto Assets)的提案於2026年8月24日公布,旨在制訂更貼合加密資產發行的監管機制,同時維持投資人保護機制。證交會表示,該架構可望化解長期存在的監管不確定性、支持合理的資本形成,並鼓勵美國加密市場的創新發展。 何謂證交會《加密資產監管規則》提案 提案核心包含兩項豁免條款,可免除《1933年證券法》的註冊義務。第一項允許符合資格的發行機構,四年期間內最多可發行價值500萬美元的加密資產;第二項則開放任一12個月內,發行規模上限達7,500萬美元。 上述豁免並不代表可免除資訊揭露義務。發行方仍須向投資人提供以原則為導向的相關資訊,協助投資人充分理解發行內容,做出審慎投資決策。適用7,500萬美元額度高額豁免的企業,還須額外履行財務報告、持續申報等義務。兩套機制均須遵守聯邦反詐欺與反市場操縱相關法規。 加密資產發行方須遵守哪些揭露規範 提案另一項重點為附條件安全港機制。若滿足特定條件,加密資產在聯邦證券法規範下,可被認定不屬於「投資合約」範疇。這能讓發行機構更明確判斷,何種情境下數位資產會受到證券法管轄。 本提案延續證交會2026年3月發布的解釋文件;該解釋釐清,加密資產不會僅因為屬於數位資產,就自動被視為有價證券。一項非證券屬性的加密資產,若透過投資合約進行發行或銷售,仍可能受到證券法約束。證交會也承認,加密資產的法律定性會隨時間產生變化。 監管機構指出,傳統證券規範並非為加密市場的獨特屬性所設計。現行規定容易造成監管模糊、拉高合規成本,甚至可能促使企業將發行業務轉移至海外。全新架構希望制訂更契合加密資產生成、分發與使用模式的規則,同時擴大受監管市場的參與基礎。 該提案已於2026年8月21日刊登於《聯邦公報》,公開意見徵詢至10月20日截止。倘若正式採納,這套架構將大幅改變加密專案在美國的融資模式,也為投資人提供更透明的資訊與更完善的監管保障。
2026年8月26日 作者:Anjali Kochhar 香港加密貨幣市場正步入強監管新階段,場外交易(OTC)成為本地虛擬資產生態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傳統加密貨幣交易所不同,場外交易平台允許買賣雙方直接與交易商議價成交。這種模式適合大額交易,投資者可以協商定價、獲得更快成交速度,同時避免訂單暴露在公開訂單簿上。 但2026年想要參與香港加密貨幣場外交易,必須充分吃透當地監管環境。截至2026年8月21日,香港已經落地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牌照制度,同時正在搭建覆蓋虛擬資產交易、託管服務的完整監管框架。 什麼是香港加密貨幣場外交易 加密貨幣場外交易,指客戶與交易商直接開展虛擬資產買賣。使用者無需在交易所掛單,直接向交易商申請比特幣、以太坊、USDT或其他虛擬資產的報價,交易商給出報價,雙方達成一致即可完成交易。 高淨值個人、企業以及機構投資者在執行大額訂單時格外青睞場外交易。核心優勢是大額交易無須把全部訂單掛到交易所公開訂單簿。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認可場外交易對培育虛擬資產市場機構流動性的重要作用,其ASPIRe監管路線圖也提出,需要針對場外業務建立更加完善的監管規則。 香港加密貨幣場外交易是否合法 一筆交易不在傳統交易所發生,並不代表場外交易自動違法。核心判定在於服務本身的性質,以及提供服務機構的監管資質。 香港已經針對中心化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設立牌照制度。機構若在香港運營中心化平台,或面向香港投資者推廣相關服務,一般必須遵守證監會的牌照監管要求。…
作者:Sharan Kaur Phillora 針對香港加密貨幣詐騙案件頻發引發各界憂慮,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考慮進一步強化監管權力。 事件概要 無牌平台Hounax涉詐騙案涉案金額達1.53億港元(約1,960萬美元),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因未能取締該平台飽受批評,社會亦呼籲政府彌補法律漏洞。 李家超指出:「倘若相關法規有強化空間,或是資訊發布透明度有待提升,我們都會積極研討修訂。」他同時呼籲民眾僅於持牌平台進行交易,並強調須及時、公開地向大眾披露相關資訊。 為保障投資者權益,當局將運用各種手段打擊無牌營運、非法交易及帶有詐騙性質的平台。政府正研議賦予監管機構更大執法權限,證監會也計劃援引現有反洗錢相關法規執法。此前曝光的資料顯示,共有148名市民遭Hounax平台詐騙,合計損失1.53億港元。 Hounax並非單一個案,此前JPEX加密交易所爆發重大醜聞,受害民眾超過2,500人,涉案損失逾15億港元,成為香港歷來最大宗金融詐騙案,也暴露出本地監管體制存在明顯短板。警方調查確認,兩宗案件並無關聯。 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分析,監管機構難以關閉境外網絡平台,執法存在侷限。他建議賦予證監會新增權力,例如限制市民瀏覽可疑網站。 虛擬資產領域律師吳文謙(Gilbert Ng)同樣認為,證監會需要具備主動調查權,但同時提醒,不宜直接勒令可疑平台即時停業,避免損害投資者權益。…
2026年7月17日 作者:Anjali kochhar 一次看懂《數位資產市場透明法案》(CLARITY Act) 美國史上最具影響力的加密貨幣法案之一,進入倒數計時階段。美國參議院已於7月13日復會,議員僅剩約三週時間,必須在8月7日夏季休會前決定《數位資產市場透明法案》(CLARITY Act)的最終命運。倘若國會無法在休會前推動法案進程,其在今年正式立法通過的機率將大幅下滑。 《數位資產市場透明法案》旨在建立明確的數位資產監管規則,清晰劃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與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等監管機構的職責範圍。法案支持者表示,該立法將為美國境內運營的加密貨幣企業、投資人與開發者,帶來期盼已久的監管確定性。 不過,法案過關之路依舊艱難。根據參議院議事規則,本法案需取得60票才能突破程序阻礙。共和黨掌握53席參議院席位,因此至少需要7名民主黨議員支持。目前僅亞利桑那州參議員Ruben Gallego與馬里蘭州參議員Angela Alsobrooks明確表態堅定支持,法案仍至少缺口5席民主黨票。 法案進程與程序進展…
2026年8月11日 作者:Anjali Kochhar 美國參議院將推遲審議重要加密貨幣市場架構法案《清晰法案》(CLARITY Act),最快延至9月才進行討論,使得數位資產企業與機構投資人面臨的監管不確定性持續擴大。 美國《清晰法案》表決延至9月的原因 參議院在8月休會前不會推動這項法案。參議院多數黨領袖 John Thune辦公室指出,法案遭到民主黨議員反對。Thune團隊表示,這項法案仍列為9月優先處理議案。 這次延期造成的影響不僅限於美國政壇。業界高層警告,香港、新加坡等司法管轄區將爭取到更多時間,打造監管環境更穩定的據點,吸引加密企業、資金與人才進駐。 FDUSD穩定幣發行商First Digital創辦人暨執行長Vincent Chok表示,法案延期,為在數位資產監管領域步調更快的亞洲金融中心創造契機。…
2026年6月1日 作者:ShubhiiVerma 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研議基於區塊鏈之公司債代幣化 印度市場監管機構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SEBI)正籌組專責工作小組,研究運用區塊鏈技術將公司債進行代幣化。此舉有望成為印度推動債券市場現代化、提升散戶參與固定收益投資意願的重大舉措。 據知情人士透露,規劃中的工作小組將納入技術專家、債券市場參與者、監管單位及金融基礎設施機構。其主要目標為評估區塊鏈系統是否能讓印度公司債市場更易參與、提升運作效率並增加市場流動性。 印度債券市場目前仍以機構投資人為絕對主力,散戶參與比例僅約1%,遠低於股市的散戶普及率。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認為,代幣化可降低投資門檻,讓二、三線城市的投資人透過數位管道參與債券投資,彌補此一差距。 透過債券拆分所有權擴大散戶參與度 依現正研議的架構,當局將透過區塊鏈或分散式帳本技術,把公司債拆分為多個小型數位單位。投資人無須購買整張債券,僅需買入代表資產受益權的數位代幣,即可持有部分債券權益;而實體債券則仍由資產託管機構或特殊目的機構持有。 此方案的核心目標之一,是大幅調降債券的最低投資門檻。現行多數債券商品最低投資金額介於1,000盧比至10,000盧比甚至更高,導致小額散戶難以參與。導入代幣化後,部分架構下的入場門檻可望降至100盧比,甚至低至1盧比,讓更多民眾能夠投入債券市場。 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同時研究,區塊鏈基礎設施是否能改善印度債券市場長期存在的兩大弱點:次級市場流動性不足與價格發現機制不完善。相關討論範圍涵蓋區塊鏈結算、智能合約自動發放債息、近乎即時的交易處理,以及與線上投資平台整合等功能。 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近期證實,監管機關已啟動公司債代幣化試行專案。但他也強調,在大規模正式推行前,必須先完善監管監督、資安防護與投資人權益保障機制。 建構印度數位債券市場生態系…
作者:Sharan Kaur Phillora 香港金融監管機構對加密貨幣的監管方針迎來重大轉變,正式為現貨加密貨幣交易所買賣基金(ETF)放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與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於12月22日發表聯合聲明,宣布已準備就緒,受理此類金融產品的申請。 以下為相關重點資訊: 此次政策調整,不同於2018年證監會僅針對專業投資者實施的保守監管方針。隨著虛擬資產市場環境演變,當局重新檢視相關政策,將虛擬資產現貨ETF與加密貨幣期貨ETF納入證監會可核准的投資產品範圍。 聲明指出,當局已全面檢討從事虛擬資產相關業務中介機構的現行規例。新版指引不僅核准虛擬資產期貨ETF,亦準備受理更多涉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的基金申請。只要相關虛擬資產現貨代幣在證監會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市交易,香港一般大眾將可直接投資該類代幣。 此外,證監會亦訂定此類基金的專項準則,規定相關交易必須透過證監會持牌平台或認可金融機構進行。監管方面特別重視資產安全託管,明確要求基金受託人或保管人,僅可將託管業務委託予符合證監會及金管局嚴格標準的機構。 市場對現貨加密貨幣ETF的期待並非僅限香港。全球金融界持續關注海外市場,多家大型金融機構相繼申請比特幣現貨ETF,爭取監管機構核准。儘管申請過程數度延宕、並需補充修訂文件,但市場普遍預期相關現貨ETF申請很快將獲得批准。 香港金融市場亦已開始順應這波趨勢作出調整。香港滙豐銀行已擴大對比特幣、以太幣期貨ETF的業務支援,瑞銀集團也宣布,將為特定客戶提供連結加密貨幣的ETF產品。 作者簡介 Sharan…
2026年7月8日 撰文: Anjali Kochhar 一般個人持有數碼資產作長線升值用途,在香港無須繳納資本增值稅,令香港成為散戶加密貨幣投資者極具吸引力的選擇。惟若閣下經營系統化交易業務、營運商業挖礦設備,或管理機構級虛擬資產,相關收益會被界定為營業收入。在此情況下,利潤須依從香港標準利得稅制度徵稅:法團稅率最高16.5%,非法團業務稅率為15%。 隨《稅務(修訂)(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條例草案2026》獲通過,香港監管環境出現重大轉變。這項具里程碑意義的法例,將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OECD)制訂的《加密資產申報準則》(CARF)納入本地法律,徹底改變市場資訊透明度。 直接解答:在香港買賣加密貨幣需要繳稅嗎? 是否須向香港稅務局(IRD)繳稅,完全取決於閣下的持有動機及交易次數。 加密貨幣稅務責任一覽表 加密資產活動類別稅務責任適用稅率長線持有(持幣)無稅務責任0%(無資本增值稅)頻繁即日交易須繳利得稅15%至16.5%商業挖礦/質押運營須繳利得稅15%至16.5%企業Web3相關服務須繳利得稅16.5% 拆解香港加密貨幣稅務規則 香港實施嚴格的地域來源徵稅原則,只有直接源自或產生於香港的利潤,才需要繳交本地稅款。稅務局會依據「營業指標」準則,判斷閣下的加密貨幣收益是否產生稅務責任。 營業指標…
2026年8月28日 作者:Anjali Kochhar 倘若國會無法推進《CLARITY法案》,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準備自行制訂加密市場監管規範,這也讓美國數位資產監管路線的討論再度升溫。 CFTC主席Michael Selig於8月19日表示,若該法案在參議院持續卡關,委員會可運用現有法定權限建立加密資產市場監管制度。此番發言之際,國會議員對於這套旨在建立數位資產明確規範、釐清權責劃分的市場架構法案仍意見分歧。 何謂《CLARITY法案》,其對加密監管的重要性 《CLARITY法案》核心目的,是明確界定各類數位資產究竟應歸屬證券監管抑或商品監管管轄,同時劃清SEC與CFTC兩大機構的權責邊界;管轄權劃分議題多年以來,始終是美國加密監管的核心爭點。 該法案已於眾議院順利通過,但參議院階段進度遲緩。主要癥結圍繞多項條文產生分歧,包含穩定幣相關規範、以及針對政治人物與加密產業利益團體的限制條款。 由於國會立法進度延宕,Selig已指示CFTC團隊,研究可透過委員會現有權限制訂的監管規則。委員會同時也在探討,為鏈上金融協議開發者建立合法合規的營運管道。對於去中心化金融平台而言,這點意義重大;這類平台長期難以判斷自身營運須遵循哪些監管要求。 CFTC主導加密監管架構面臨的挑戰 不過,由CFTC單方面制訂規範,並不代表不再需要國會立法。DeFi Rate引述法律專家的看法指出,行政機關頒布的規則仍會留下許多重大議題懸而未決,尤其是證券與商品之間的界線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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