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ITY法案陷入停滯,CFTC擬自行推動加密貨幣規則
2026年8月28日 作者:Anjali Kochhar 倘若國會無法推進《CLARITY法案》,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準備自行制訂加密市場監管規範,這也讓美國數位資產監管路線的討論再度升溫。 CFTC主席Michael Selig於8月19日表示,若該法案在參議院持續卡關,委員會可運用現有法定權限建立加密資產市場監管制度。此番發言之際,國會議員對於這套旨在建立數位資產明確規範、釐清權責劃分的市場架構法案仍意見分歧。 何謂《CLARITY法案》,其對加密監管的重要性 《CLARITY法案》核心目的,是明確界定各類數位資產究竟應歸屬證券監管抑或商品監管管轄,同時劃清SEC與CFTC兩大機構的權責邊界;管轄權劃分議題多年以來,始終是美國加密監管的核心爭點。 該法案已於眾議院順利通過,但參議院階段進度遲緩。主要癥結圍繞多項條文產生分歧,包含穩定幣相關規範、以及針對政治人物與加密產業利益團體的限制條款。 由於國會立法進度延宕,Selig已指示CFTC團隊,研究可透過委員會現有權限制訂的監管規則。委員會同時也在探討,為鏈上金融協議開發者建立合法合規的營運管道。對於去中心化金融平台而言,這點意義重大;這類平台長期難以判斷自身營運須遵循哪些監管要求。 CFTC主導加密監管架構面臨的挑戰 不過,由CFTC單方面制訂規範,並不代表不再需要國會立法。DeFi Rate引述法律專家的看法指出,行政機關頒布的規則仍會留下許多重大議題懸而未決,尤其是證券與商品之間的界線認定。…
美國證交會提出加密資產全新監管架構
2026年8月28日 作者:Anjali Kochhar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針對部分涉及加密資產的投資合約,提出一套專屬的全新監管架構,為數位資產產業建立更明確的規範邁出重大一步。 這份名為《加密資產監管規則》(Regulation Crypto Assets)的提案於2026年8月24日公布,旨在制訂更貼合加密資產發行的監管機制,同時維持投資人保護機制。證交會表示,該架構可望化解長期存在的監管不確定性、支持合理的資本形成,並鼓勵美國加密市場的創新發展。 何謂證交會《加密資產監管規則》提案 提案核心包含兩項豁免條款,可免除《1933年證券法》的註冊義務。第一項允許符合資格的發行機構,四年期間內最多可發行價值500萬美元的加密資產;第二項則開放任一12個月內,發行規模上限達7,500萬美元。 上述豁免並不代表可免除資訊揭露義務。發行方仍須向投資人提供以原則為導向的相關資訊,協助投資人充分理解發行內容,做出審慎投資決策。適用7,500萬美元額度高額豁免的企業,還須額外履行財務報告、持續申報等義務。兩套機制均須遵守聯邦反詐欺與反市場操縱相關法規。 加密資產發行方須遵守哪些揭露規範 提案另一項重點為附條件安全港機制。若滿足特定條件,加密資產在聯邦證券法規範下,可被認定不屬於「投資合約」範疇。這能讓發行機構更明確判斷,何種情境下數位資產會受到證券法管轄。 本提案延續證交會2026年3月發布的解釋文件;該解釋釐清,加密資產不會僅因為屬於數位資產,就自動被視為有價證券。一項非證券屬性的加密資產,若透過投資合約進行發行或銷售,仍可能受到證券法約束。證交會也承認,加密資產的法律定性會隨時間產生變化。 監管機構指出,傳統證券規範並非為加密市場的獨特屬性所設計。現行規定容易造成監管模糊、拉高合規成本,甚至可能促使企業將發行業務轉移至海外。全新架構希望制訂更契合加密資產生成、分發與使用模式的規則,同時擴大受監管市場的參與基礎。 該提案已於2026年8月21日刊登於《聯邦公報》,公開意見徵詢至10月20日截止。倘若正式採納,這套架構將大幅改變加密專案在美國的融資模式,也為投資人提供更透明的資訊與更完善的監管保障。
Ripple執行長:美國加密貨幣監管規則即將迎來決定性考驗
2026年8月27日 作者:AnjaliKochhar Ripple執行長Brad Garlinghouse表示,隨著監管機構與國會議員針對數位資產政策即將做出關鍵決定,美國距離建立明確的加密貨幣產業規範,已經比過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接近。 Garlinghouse在華盛頓經歷忙碌的一週後發表以上看法,該週匯集加密產業高層、傳統金融機構以及美國監管單位。他表示,近期的各項討論顯示各方愈來愈有共識:現行金融法規並非為數位資產產業所設計。 這位Ripple執行長特別提及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首屆創新諮詢委員會會議,會中同時邀集加密產業與傳統金融領域代表與會,參與者包含納斯達克(Nasdaq)、CME集團、Cboe、紐約證券交易所以及存管信託與清算公司(Depository Trust and Clearing Corporation)等大型金融市場機構。 Garlinghouse指出,廣泛的參與代表加密貨幣已不再是小眾產業,無論對消費者、企業或是產業創新,都需要更明確的監管規則。他也提到Ripple長期以來持續爭取監管明確性,並回憶2019年就曾向國會提出相同主張。 此番言論發表之際,《CLARITY法案》正在參議院進入關鍵階段。該法案旨在建立聯邦層級的數位資產市場架構,釐清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與CFTC各自的管轄權責。參議院預計將於9月15日進行程序表決,此時間點也將成為這項法案命運的重要測試。…
2026香港加密貨幣場外交易指南:監管規則、KYC、USDT與投資者風險
2026年8月26日 作者:Anjali Kochhar 香港加密貨幣市場正步入強監管新階段,場外交易(OTC)成為本地虛擬資產生態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傳統加密貨幣交易所不同,場外交易平台允許買賣雙方直接與交易商議價成交。這種模式適合大額交易,投資者可以協商定價、獲得更快成交速度,同時避免訂單暴露在公開訂單簿上。 但2026年想要參與香港加密貨幣場外交易,必須充分吃透當地監管環境。截至2026年8月21日,香港已經落地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牌照制度,同時正在搭建覆蓋虛擬資產交易、託管服務的完整監管框架。 什麼是香港加密貨幣場外交易 加密貨幣場外交易,指客戶與交易商直接開展虛擬資產買賣。使用者無需在交易所掛單,直接向交易商申請比特幣、以太坊、USDT或其他虛擬資產的報價,交易商給出報價,雙方達成一致即可完成交易。 高淨值個人、企業以及機構投資者在執行大額訂單時格外青睞場外交易。核心優勢是大額交易無須把全部訂單掛到交易所公開訂單簿。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認可場外交易對培育虛擬資產市場機構流動性的重要作用,其ASPIRe監管路線圖也提出,需要針對場外業務建立更加完善的監管規則。 香港加密貨幣場外交易是否合法 一筆交易不在傳統交易所發生,並不代表場外交易自動違法。核心判定在於服務本身的性質,以及提供服務機構的監管資質。 香港已經針對中心化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設立牌照制度。機構若在香港運營中心化平台,或面向香港投資者推廣相關服務,一般必須遵守證監會的牌照監管要求。…
SEC提出加密資產發行全新監管架構
2026年8月24日 作者:Anjali Kochhar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出一套全新監管架構,旨在為透過加密資產籌資的企業建立更明確之規則。該提案於8月18日對外公布,名為《加密資產監管條例》(Regulation Crypto Assets),期望在維持投資人保護機制的前提下,為部分加密相關投資合約打造專屬適用管道。 何謂SEC《加密資產監管條例》提案? 本提案核心為數項新的豁免機制,可讓符合資格之加密業者無需走完完整傳統證券註冊程序,即可進行募資。依據這套擬議架構,合格發行機構可取得一次性豁免,四年內代幣發行額度最高可達500萬美元。另一項豁免規定,只要發行方滿足指定揭露與申報要求,每年發行規模上限可達7,500萬美元。 SEC同時為部分加密資產規劃潛在安全港(Safe Harbor)機制。若滿足各項必要條件,部分數位資產將可排除於證券定義之外;隨著專案的網路與市場逐步發展,這將為業者帶來更高監管確定性。 SEC主席Paul Atkins表示,本提案旨在以更明確、務實的規則,解決數位資產產業長期面臨的監管不確定性。此舉代表監管思路出現重大轉變:過去SEC主要仰賴執法行動,來認定既有證券法如何適用於加密企業,如今改為事前訂定規範。 該提案推出之際,華府仍在研討更廣泛的加密貨幣立法。美國總統唐納德・川普呼籲國會加速推動《明晰法案》(Clarity Act),這套法案將釐清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針對數位資產的監管權責邊界。惟該法案於參議院審查進度已遭延宕。 《明晰法案》於美國加密監管體系中之定位 產業團體大多對SEC此舉抱持正面態度,認為明確規則有助激勵創新,也能提升美國對區塊鏈企業的吸引力。但外界仍存疑問:在國會未完成立法的前提下,這套架構的穩定性如何,以及擬議的各項豁免機制實務上該如何運作。 SEC現正針對本提案徵詢大眾意見,意見徵詢期為60天,產業參與者、投資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都可在主管機關研擬最終規則前表達看法。
獲川普支持的加密貨幣企業取得新型銀行初步核准
2026年8月21日 作者:Anjali Kochhar 美國貨幣監理署授予World Liberty Trust Company有條件銀行執照核准 由美國總統唐納・川普家族背書的一間加密貨幣企業,已取得初步核准,可設立聯邦特許信託銀行,擴張該家族在數位資產產業持續成長的版圖。 美國貨幣監理署(OCC)給予World Liberty Trust Company(WLTC)有條件核准。該公司為川普家族支持的世界自由金融旗下關係企業,將可取得全國信託銀行執照。不過這家規劃中的機構,與傳統銀行有相當大的差異。…
加密貨幣重點動態:比特幣於64,000美元附近震盪,投資者轉向基本面、監管與真實場域落地
2026年8月19日 作者:Anjali Kochhar 加密貨幣市場進入更具篩選性的階段,投資者不再只看市值排名,愈發重視應用場景、代幣經濟模型、收益能力與機構需求。與此同時,比特幣維持區間窄幅波動,美國加密貨幣法案再度推遲,傳統金融機構則持續擴大數位資產布局。 以下為2026年8月17日牽動市場的加密產業重大發展。 比特幣守在64,000美元附近,市場等候聯準會訊號 週一亞盤時段,比特幣一度突破64,000美元,隨後回落至63,300美元附近。儘管美元走弱、市場預期聯準會再度升息的機率下降,幣價依舊未能持續走高。 過去一週比特幣仍下跌近3%,反映這波反彈尚未扭轉整體市場趨勢。以太幣上漲逾1%,價格逼近1,900美元;瑞波幣(XRP)於1美元附近交易;Solana維持在75美元上下。Hyperliquid的代幣HYPE表現相對強勢,單週漲幅接近9%。 投資者現正關注週三公布的聯準會會議紀錄,藉此解讀央行對於利率政策的看法。本週預計召開的白宮加密貨幣會議,也可能成為全新政策催化因子。 市場氣氛依舊保守,主因比特幣ETF資金流入力道減弱,交易員尚未累積足夠動能推動幣價穩健突破近期阻力位。 投資者不再只看市值排名 加密產業正出現一項重大轉變:專業投資者評估數位資產的邏輯已經改變。…
內地投資者能否買入香港比特幣、以太幣ETF?
2026年8月19日 作者:Shubhii Verma 香港已經成為亞洲最重要的加密貨幣受監管投資產品市場之一,為投資者提供現貨比特幣ETF與以太幣ETF交易渠道。但對於居住在中國內地的投資者,一個核心問題始終存在:內地投資者是否可以購買在港上市的比特幣、以太幣ETF? 簡短答案:透過滬深港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機制(港股通),一般情況下無法交易。內地投資者雖可借助港股通買入部分香港上市ETF,但香港加密貨幣ETF目前並未納入南向合資ETF清單。這一監管分界十分關鍵,也造成兩地市場格局差異:香港開放相對完善的受監管加密資產市場,內地則對加密貨幣相關活動維持嚴格管控。 香港比特幣與以太幣ETF市場概況 香港於2024年推出亞洲首批虛擬資產現貨ETF,讓投資者可透過受監管渠道布局比特幣與以太幣,無需直接持有原生加密貨幣。此後相關產品板塊持續擴容。 港交所上市相關產品包括:博時HashKey比特幣ETF、博時HashKey以太幣ETF、華夏香港比特幣ETF、華夏香港以太幣ETF、匯豐比特幣現貨ETF、匯豐以太幣現貨ETF;同時還有南方東英比特幣期貨ETF、南方東英以太幣期貨ETF等期貨型產品。 現貨ETF直接持有或取得底層虛擬資產敞口;期貨ETF主要透過期貨合約獲得相關曝險。相對而言,現貨產品跟蹤加密貨幣現貨價格的貼合度更高,但投資者仍需承擔比特幣、以太幣極高的價格波動風險。 香港證監會(SFC)已建立針對高虛擬資產曝險基金的監管框架,確立香港在監管金融體系內容許加密投資產品的發展路線。 內地投資者能否購買此類ETF? 這一部分監管規則較為複雜。自2022年7月起,內地投資者可透過滬港通、深港通購買符合條件的香港上市ETF,但並非所有港交所ETF都自動獲得南向交易資格。…
華府加密政策十字路口:若《CLARITY法案》落空,牽涉哪些重大利害?
2026年8月14日 作者:Anjali Kochhar 隨著《CLARITY法案》推進美國國會立法程序,數位資產產業觀望華府動向,心中交雜期待與謹慎觀望。這項法案可望實現加密產業多年訴求:一套明確、具可執行性的監理架構,界定數位資產分類與監管規範。但倘若法案未能通過,或是通過時間遠晚於市場預期,後果將如何?四名產業領袖剖析當中的利害、潛在風險,並指出延遲未必像多數人所想構成重挫。 醞釀多年的法案 《CLARITY法案》正式名稱為《數位資產市場明確法案》(Digital Asset Market Clarity Act),是美國議員至今最具代表性的嘗試,企圖清晰劃分:哪些數位資產歸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監管、哪些由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管轄。過去近十年,產業長期處於「執法式監理」環境運作,這道界線絕非理論議題。 法案已在眾議院闖過重大關卡,現進入參議院審議階段;參議院可能透過修正案調整條文優先順序,大幅改變法案最終樣貌,甚至直接擱置。受訪新創創辦人皆不認為會出現末日般的慘況,但所有人都認同,產業必須付出代價。 局面是不確定性,而非產業崩盤 Unocoin共同創辦人暨執行長Sathvik Vishwanath表示,法案結果至關重要,但討論不能只圍繞單一法案。 「若法案停滯不前,最直接的隱憂是數位資產、交易所與其他市場參與者的監理規範持續充滿不確定性。長遠來看,創新能量與資金可能流向監理架構更清晰的轄區。」 他核心觀點重視政策初衷而非立法流程:「產業最終需要的不是為監理而監理,而是一套能確立規範清晰度,同時允許合規業者持續創新的制度。」 僅是延遲,並非發展脫軌 GoSats共同創辦人暨執行長穆罕默德・羅尚(MohammedRoshan)認為,法案可能延後通過,本就是建構複雜監理規則必經的過程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