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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銀行經理涉47萬美元USDT賄賂案,被判監4年

Nicole Nicole
Nicole Nicole

2026年9月22日

作者:Shubhii Verma

據香港廉政公署(ICAC)消息,一名香港前銀行經理因收受價值逾47萬美元的泰達幣(USDT)賄款,協助核證虛假銀行文件,被判入獄四年。

32歲的林俊賢(Lam Chun-yin),曾任中國建設銀行(亞洲)銅鑼灣零售分行個人銀行部客戶經理。其職責範圍為零售銀行服務,並不包括處理企業信貸申請。

香港銀行經理收受逾47萬美元USDT賄款

廉署表示,林俊賢與一名金融科技公司員工及其他同黨串謀,收受價值超過47萬美元(約370萬港元)的USDT。涉案加密貨幣款項,用以協助非法核證多份虛假備用信用狀。

該等欺詐文件其後在未經銀行授權下,被用作保險相關投資交易的擔保品。這套犯罪計劃令建行(亞洲)承受財務與聲譽風險。

林俊賢承認一項《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下,代理人收受利益的串謀罪。

法院判處前銀行經理監禁四年

區域法院林錦鴻法官指出,本案罪行嚴重程度高於同類案件,因為偽造文件有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同時令銀行面對重大潛在風險。

法官以6年作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最終判處4年監禁。法庭同時命令林俊賢向建行(亞洲)退還約370萬港元,金額等同其所收賄款價值。

廉署表示,涉案人士企圖透過加密貨幣間接轉移賄款,藉此隱瞞貪污交易。惟數碼資產的使用,並未阻礙調查人員揭發整個貪污計劃。

香港持續調查,執法機關打擊數碼資產犯罪

廉署亦已向其他涉案人士申請逮捕令,案件調查仍在進行。

本案突顯USDT這類穩定幣可能被利用於金融犯罪,同時這類交易仍受監管與執法機關監察。香港執法部門持續關注數碼資產交易,強調以加密貨幣支付,並不會令相關行為脫離反貪執法及金融調查的管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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